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鹰潭市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精神,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鹰潭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予以呈报。
附件:1.鹰潭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鹰潭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条例》以及鹰潭市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所属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办公电话:0701-6440058,电子邮箱:xxgk@yingt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助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立足深化改革抓公开方面。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一是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衔接工作。出台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6项,取消其它行政权力事项6项。二是做好权责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转发了《关于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对行政权责清单的制定、运行、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尤其对行政权责清单调整情形、程序作了明确。权责清单公布以来,分6批次取消58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6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2项国务院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16项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调整19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是做好权责清单集中发布和更新工作。权责清单制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有关文件,并通过市政府、市编办及部门网站,晒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让群众办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及时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发布公开。四是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依法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9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0项,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出台了《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安监局等监管执法部门相应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针对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等内容,全市抽查企业668户,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了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市场行为大检查、全市装饰装修综合执法大检查等情况的监管执法信息。三是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自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952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整合各领域公共服务系统。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全市所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逐步接入到智慧鹰潭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的“一站式”智慧服务。目前,已整合市场监管、教育、卫计等部门涉及民生、政务、管理、产业方面30余个信息系统。二是整合各类便民服务资源。升级改造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建设市本级政务服务网,构建鹰潭市公共服务平台(含手机端),提供信息查询、办事服务、咨询投诉等“一站式”智慧便民服务。2016年政务服务网提供了33家部门367项行政审批事项、17类739项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共受理办理事项4156件。三是拓宽便民服务渠道。依托腾讯公司的用户数据基础、微信社交平台、腾讯网媒体平台等优势,充分整合交通出行、医疗、社保、教育、户政等惠民服务事项,构建了腾讯城市服务平台,为广大民众提供更便捷的城市公共服务。目前,市民通过“鹰潭智慧城市”微信公众服务号、腾讯新闻客户端和微信城市服务三大平台,即可在线办理医院预约挂号、缴纳水电气费、校车轨迹查询、12345政务热线、机动车违法查询等25项服务。四是重点推进户口迁移服务公开。出台了《关于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和落户保障制度的实施细则》、《鹰潭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并及时在“鹰潭网上公安”网公布了户口迁移政策、程序、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公布了居住证申领条件、程序及办理所需提交材料等。
2.助推经济发展抓公开方面。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先后公开了《鹰潭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实施细则》、《鹰潭市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鹰潭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实施方案》、《鹰潭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鹰潭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鹰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同时,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了专题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了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16年我市先后2次由发改委、人社、质监等单位召开专题政策解读会,其中重点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80条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措施》28条。
(2)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着重做好我市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发改委网站专栏及时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建设情况等重大项目信息160余条,其中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58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40条,项目规划类信息16条,项目申报类信息36条,政策法规信息30条,其他重大项目类信息20余条。二是在市发改委网站开通了PPP项目专栏,发布了2016年PPP项目推介表,推介了49个成熟度较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PPP项目,发布了PPP项目政策法规汇编、项目案例、工作动态等内容。2016年4月,在龙虎山举办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会,市政府与中国建筑、中建一局等24家企业,省工行、省农行等12家金融机构,国信招标集团、北京中建政研等8家咨询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制度公开。制订统一平台日常管理制度、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等,并公开每日招标、采购项目、开标日程等情况。二是信息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将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和监管信息等向社会公开。2016年通过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各类信息4280条。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组织优惠政策大走访。税务部门开展了业务科室、业务骨干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对价格调节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政策解读,编印、发放相关宣传单(册)2100余件。二是在各级纳税服务局(点)摆放减免税宣传单(页),依托12366地税服务热线和办税窗口,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利用税务部门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微博、报刊等渠道,将惠企政策电子化、直观化,发布到所有企业。目前发布相关信息500余条,制作专题宣传栏5版,印发宣传册5000余份,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降成本优化环境的具体政策。三是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在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管理专栏公布了《江西省政府定价目录》、《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等文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及涉企收费清单,并要求执收部门对本部门收费项目的标准、征收范围、征收期限等收费情况予以公示。
(5)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对国资监管的政策、动态、班子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市国资委网站开通了“企业之窗”栏目,公布了鹰潭酒店集团公司、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领导人员任命信息;公布了公务用车拍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店面出租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布了企业国有资本收缴情况及企业每年经营业绩考核情况。二是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阳光薪酬制度。2016年2月,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6月,核定了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计算基数,以此考核计算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2016年12月,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并对系列薪酬改革制度进行了公开公示。
3.围绕民生改善抓公开方面。
(1)推进扶贫信息公开。根据工作职能,县、乡、村三级建立并落实了扶贫公告公示制度,依托省统一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扶贫政策、扶贫对象、贫困退出、异地搬迁移民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公告公示,并做到“八公开”。一是政策公开。对当前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移民扶贫、“雨露计划”培训、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行业扶贫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公告公示。二是项目安排公开。重点对产业扶贫、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移民搬迁、部门对口帮扶、民营企业帮建等项目进行了公告公示。三是资金使用公开。结合项目安排,对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等进行了公告公示。四是贫困对象公开。各贫困村都在政务公开栏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户主名单、家庭状况、致贫原因、脱贫时间等进行了公告公示。五是帮扶干部公开。每户贫困户都安排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对帮扶干部实行挂牌帮扶,全面落实帮扶责任。六是帮扶措施公开。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实行因户施策,并在公开栏公开帮扶举措。七是贫困退出公开。对2015年度的脱贫人口,经过省级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全市共脱贫7826人,并按贫困退出机制要求全部在当地进行了公告公示。八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对列入重大建设项目的异地搬迁移民扶贫项目进行公开,对今年拟搬迁对象名单、有关扶持政策、安置地址等进行了公告公示。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健全了低保审核“三榜三公开”公示制度:各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后,将初评结果在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各乡镇(街办)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在公示栏内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完成后,由乡镇(街办)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或自然村公示。二是加大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公示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救助结果在村(居)委会公示。2016年全市累计发放城市低保保障资金6844.72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保障资金6315.14万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13984人次,发放救助金729.45万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 25877人次,发放救助金2321.7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925户次,发放救助金210.07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救助保障资金1303.688万元。
(3)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信息公开。通过房管政务网公布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分配、租售并举等政策,公布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及时更新。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摇号分配方案、中签结果,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加强退出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房清退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市房管局网站公开了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信息等相关政策,详细公开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设套数、开工时间等内容;通过县、乡、村三级张榜公示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通过鹰潭住房公积金网公布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4)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编制了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目录并向全社会公开。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鹰潭就业信息网、鹰潭日报、鹰潭赣东都市报、宣传单等媒介,主动公开有关就业创业信息。2016年,通过各渠道发布就业创业信息5200条,提供就业岗位2.8万个。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对我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进行了公示,每月在市环保局网站对鹰潭市水源水质状况进行公开。建立了“鹰潭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专栏,在市环保局网站对鹰潭市的空气质量(AQI)指数、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情况进行了实时发布。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进行拟受理前公示、拟批准前公示、批复决定公示等,2016年我市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约260条,公示辐射项目环评审批5条。同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对我市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排污许可证发布情况、污染防治信息、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开,2016年公布各类相关环境信息140多条。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健全了教育督导及教育改薄实施进展公示制度。在教育信息网公布了省政府教育督导投诉举报电话和近期教育督导开展的情况报告。开通了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专栏,对教育改薄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各地均印发了《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从招生对象、招生原则、招生计划及范围、招生程序等方面告知家长适龄儿童拟就读学校。在报名录取阶段,各地教育局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博、微信公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流程,适龄儿童网上登记信息。二是继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市卫计委网站、医院公告栏等渠道,公布了市直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况、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各医疗机构主要的服务项目、价格及收费情况、门诊出诊医生简介等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在市卫计委网站及时公布了全面二孩相关政策文件,针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开设了“医改进行时”专栏,集中公布医改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通过各渠道共发布各类卫生信息714条。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围绕“食药安全 创新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进到农贸市场、企业、学校、社区、机关。
4.紧贴政府建设抓公开方面。
(1)推进决策公开。我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印发了《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就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法律顾问等议题做了具体规定。制定了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清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政府工作考核。印发了《鹰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16年以来,所有的价格听证会议都在市政府网站、鹰潭日报刊登了公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并邀请媒体记者参会,听证会后,及时公布了听证代表的意见采纳情况。开展了8期价格听证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布了19件行政决策文件。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等26个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鹰潭市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通报,促进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3)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按《预算法》要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6年预算草案后20日内,全市各级政府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及“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均在财政部门或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市直91个部门中,除市保密机要局为涉密单位外,其余90个部门均在20日内将本部门2016年预算、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县辖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县(市、区)所辖部门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及涉农补贴等支出情况。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力度。
1.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微信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由部门新闻发言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政策解读除用解读材料、评论文章等文字方式外,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根据年初的安排,我们对全市近120家单位和县(市、区)的新闻发言人进行了重新登记。召开新闻发布工作推进会,落实“421”新闻发布工作要求,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今年,我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涉及民生事务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部门列为重点,通过座谈、上门走访、下发新闻发布建议函等方法加强政策解读,针对解读对象各自特点和百姓关注的热点设置新闻发布主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2016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见面会、集体采访等)77场。其中,通过电台、政务微信、微博专门发布了26期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市制定了网信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和RTX值班,遇重要会议、敏感时期、敏感事件发生还安排双岗值班,时刻关注网络政务舆情动态。在舆情处置引导工作中,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发声,同时与涉舆单位、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情况、督促工作。今年农民工讨薪、乡民堵路、医患纠纷、4A景点曝光、H5N6、H7N9等重大敏感舆情都得以正确及时处置。对于我市先后出现“龙虎山发现一宗高致病性H5N6亚型禽流感个案”、“网络散播市民因吃猪肉感染H7N9死亡谣言”等重大突发事件,网信办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消除公众疑虑。针对有关H7N9的网络谣言,市网信办与公安部门联合对编造和散布谣言人员进行依法打击,成功抓获编造谣言嫌疑人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市长信箱、政务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信息2067条。
(三)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形成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沟通政务公开工作氛围,通过QQ群、短信等多种方式,指导、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测机制,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咨询及投诉处理情况,适时提醒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出台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对每个采购项目都必须将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方能进行正常开标,做到“阳光”采购。
3.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果断关停并转,切实消除“睡眠”网站、“僵尸”栏目,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级政府部门不单独设立政府网站,已单独建设的逐步迁移至本级政府网站群平台。目前,余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月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53家部门政府网站依托鹰潭市政府网站群平台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628条,其中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应急管理、重大项目、人事信息、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新闻发布会、行政权力、运行价格和收费、廉政信息、工程治理、政府采购、城乡建设、三农信息、社会公益、救灾款物、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税费政策、鹰潭年鉴、公用事业、办事指南等26个方面内容信息合计59110条,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公开信息合计13599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46次,适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37条,其中通过网络收到申请71条,当面收到申请47条,邮件信函收到申请19条。我市申请公开量居前部门依次为市交通局、市统计局,申请量分别为32条、1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环境卫生、征地款分配、村民建房等方面问题。所有依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均按《条例》规定及时予以了公开或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依申请信息31条,“同意公开”48条,“部分同意公开”22条,“不予公开”7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5条,“申请信息不存在”3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1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属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相关部门暂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8件。我市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其他情形6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主动性和自觉性仍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尤其是专职人员队伍亟待建立。
(二)改进措施。
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面向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结合政府网站普查,以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86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2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61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9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1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9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0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15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4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1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8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9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7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0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3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3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3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3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4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8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926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45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1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2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94.3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619
|
单位负责人:胡海俊 审核人:吴美华 填报人:刘小坚
联系电话:0701-6440058 填报日期:20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