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2017年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卷烟托盘联运和卷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通报指出,2017年度,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11533.18万只,同比增加382.84万只,总体返还比例为93.48%,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1517.28万箱,超额完成117.28万箱,同比增加70.91万箱,全年任务完成率为108.38%,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浙江、河北、安徽、青海、福建、北京等省级商业企业返还率均超过100%;贵州、陕西、安徽、河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全年任务完成率均超过120%。行业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累计返还总量为398.49万只,行业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113.87万箱,累计返还片烟箱28.16万只。
根据通报,2017年度,行业工商企业卷烟托盘联运总量为1126.40万箱,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112.6%。行业19家省级工业公司的61家卷烟厂、29家省级局(公司)的219家地市级局(公司)完成了卷烟托盘联运系统建设或改造,实施了工商企业间卷烟托盘联运。福建、湖南、陕西、广西、江西、安徽、广东、山东、河南、江苏、湖北、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省级工业公司完成了卷烟托盘联运年度目标任务;福建、内蒙古、陕西、湖南、四川、安徽、北京、广西、广东、甘肃、江苏、江西、山西、湖北、辽宁、河南、山东、上海、吉林、浙江、河北等21家省级局(公司)完成了卷烟托盘联运年度目标任务。
通报显示,2017年度,行业工业企业卷烟总运量为5726.3万箱,同比下降252.1万箱,降幅为4.3%;卷烟运输总周转量为479149.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30822.8万吨公里,降幅为6.1%;卷烟运输总费用为334869.4万元,同比下降11583.1万元,降幅为3.4%;卷烟单箱平均运输费用为72.5元,同比下降1.1元,降幅为1.6%。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的山西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和周转量同口径“双降”。
通报要求,行业各单位要依据年度任务安排,紧盯卷烟产销量变化,合理安排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和卷烟托盘联运工作进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工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卷烟运输运行数据的积累分析,积极研究探索工工、工商企业间的合作运输,进一步深挖卷烟运输费用管控潜力,持续提升卷烟运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