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讲使命强信心、讲责任比奉献、讲担当做表率”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和“转变工作作风 向懒政作斗争”专项行动的通知》(赣烟办综〔2017〕126号),经研究,决定从9月上旬开始至年底,在全市系统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向懒政作斗争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勇于向懒政行为作斗争的要求,切实惩懒治庸,促进各单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打硬仗精神状态,引导全市系统广大干部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实干的精神、更加优良的作风,推动市场净化、客户净化、市场管理网格化、品牌亮化、队伍净化,确保“二三七”目标的实现。
二、整治范围
市局(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局(分公司)、网格工作站,全市系统全体干部员工。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治理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协调不多,主动性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简单应付、标准不高、执行不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心浮气躁,促发展急于求成、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问题。
(二)重点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落实上级部署拖拖拉拉、观望等待,重大事项议而不决的问题;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严重,责任心不强、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基层,习惯遥控指挥、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是否存在联系群众不深入,了解基层状况不足,掌握一线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不够等问题。
(三)重点治理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不愿担当、没有作为,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避重就轻,挑三拣四,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缩手,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
(四)重点治理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查找是否存在缺乏改革意愿和工作热情,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对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思路不开阔,照搬照套不结合实际,应对新问题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是否存在消极颓废、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裹足不前、吃大锅饭、朝气锐气不足、拼搏精神不强的问题。
(五)重点治理工作作风不严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四风”现象反弹的问题;是否存在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松松垮垮、我行我素,不讲规矩、不守制度,擅离职守的问题;是否存在大局意识差,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从9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用三个多月的时间集中治理懒政行为。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完善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9月1日——9月20日)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深入传达省、市局党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向懒政作斗争”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二)自查自纠。(9月20日-10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开门纳谏,认真听取消费者、零售户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干部员工要对照以上五个方面的懒政行为进行深入自查,从思想上找原因,从工作中找差距。各支部要在年底前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结合懒政治理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三)整改完善。(10月21日-12月20日)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对策。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纪律执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督促检查。(9月1日-12月20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对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对发现工作开展不及时的,明确指出,督促及时改正。对应付差事,走过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局(公司)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劳科、监察科、党建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做好惩懒治庸各项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抓住关键,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基础管理攻坚相结合,与市局各项改革任务相结合,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治理工作中的各种懒政行为,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作为检验专项行动成效的依据,在全市系统营造奖勤罚懒、奋勇争先、富有激情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稳步推进,抓出成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倒排时间、倒逼进度,确保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每月15日前,各单位要向市局党建科报送当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12月2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懒政问题整改台账及党员自我批评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局党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