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我市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2016年结余1585.13万元,2017年留存232.57万元,用于体育事业支出897.27万元,2017年结余920.43万元(结余在财政),具体支出包括:
1、群众体育支出598.27万元,其中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出189.5万元;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支出298.07万元(其中转训基地建设156.99万元、军分区篮球场14.5万元、游泳馆加层建设46.58万元);捐赠体育健身器材86.2万元,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支出14.5万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支出10万元。
2、竞技体育支出265万元,其中举办或承办区县级以上体育赛事支出165万元,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出45万元,改善训练比赛设施支出45万元,支持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比赛支出10万元。
3、其他体育支出34万元,其中:场馆维修支出20万元,支持残疾人运动9万元,体育扶贫5万元。
特此公告。
鹰潭市体育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