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hao45w.com/bmgkxx/ssfj/index.htm)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编:335000,联系电话:0701-6690508,传真:0701-6690508。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信息办的指导下,紧扣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
(一)确保机构运转有效。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处)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确保操作程序到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及申请受理事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公开;各科(室、处)负责落实本科室、本单位的信息公开事项。
(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依托政务外网、互联网,将司法行政网打造成综合型的政务公开、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和处理投诉咨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和知晓率;发现问题,努力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共制作信息17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2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共接受咨询及举报投诉14条,皆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公开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
(鹰潭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分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7年度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125条信息;门户网站共公开125条信息;法治鹰潭网公开2000余条信息。
(鹰潭市司法局官方门户网站)
(法治鹰潭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0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0起。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办理了1起人大代表建议并进行了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局的信息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着问题和难题:一是网络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二是“整个系统在技术上、在用户需求上都符合实际需求,信息化平台触角如何覆盖到司法行政系统的每个角落”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三是信息化的推进给信息安全增加了难度。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和信息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需要共享数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精准法律援助、管理特殊人群、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办理仲裁和公证案件等工作数据需要共享给办事群众或有关部门,同时,我们的工作也需要共享公安有关人口、民政有关低保、银行有关征信等数据,通过共享最终实现工作效率的大提升。二是形成可共享数据。比如,将历年的司法行政档案进行数字化,成为方便查询和一定范围内可共享的数据。三是实现数据共享。这也是建立新型智慧城市的题中之义,“智慧司法”是“智慧城市”的其中一个支点,通过整体谋划和局部整合,更好的实现数据互通和工作的安全高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附件1:鹰潭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鹰潭市司法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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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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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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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
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6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