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8]16号)要求,我办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报告如下(此报告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鹰潭市人防办网站上公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40条。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其中信息公开条目中政务动态占140条,占总体比例的100%。政府决策、财政信息、承诺事项、其他信息均为0条。
(二)公开形式
我办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鹰潭人防”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按要求在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鹰潭市人民防空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便民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办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我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人防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具体落实的组织结构。依据《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按要求编制鹰潭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条目。对政务信息公开条目进行信息录入和更新,认真填报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表。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明确法规政策,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截至2017年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市人防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度,市人防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人防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市人防办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七、《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在市人防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江西政务服务网鹰潭大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8项,行政处罚21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便民服务1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虽然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我们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下一步本办将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所有政府信息能公开尽量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鹰潭市人防办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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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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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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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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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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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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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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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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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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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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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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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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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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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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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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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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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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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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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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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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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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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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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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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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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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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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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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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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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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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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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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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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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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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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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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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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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洪芬平 审核人: 陈兴宏 填报人:黄隆琼
联系电话:0701-6221235 填报日期: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