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全市民政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质量和效率均有了很大的提升。现将该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各司其职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大力推进鹰潭市民政局网站建设。我局始终把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不断推进网站建设,目前,网站已成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广泛利用其他渠道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除网站外,我局还充分利用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此外,我局还积极参与推进街道、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每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都为群众提供了多项规格统一的民政事务的办事指南,并设专门咨询台为群众办事提供服务咨询。
(鹰潭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三、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工作。认真完成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做好鹰潭市民政局网站有关政府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做好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一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均通过《鹰潭商情》等媒体进行公告,对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均通过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发布;二是出台《鹰潭市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三是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将社会组织办事指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公开,方便申办者办理;四是草拟了市本级具备资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单,紧跟省厅政策动态,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办事程序和救助对象公开。对救助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进行三榜公示,确保救助对象准确;二是资金发放公开。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人数、困难原因及保障金额长期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社会救助对象高效、公正认定。目前,我市依托全省“数字民政”系统对各项救助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社会救助公平高效推进。2017年,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30元,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95元,农村的提高到355元。
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市慈善总会紧密结合慈善捐助工作实际,推行慈善捐助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慈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慈善捐助信息统计平台,并通过民政、慈善网站、大众媒体、慈善专题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机构的基本情况、捐赠信息、救助信息、财务信息等向捐赠人、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披露慈善捐助信息,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树立慈善组织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良好形象。着力打造阳光慈善、透明慈善、诚信慈善、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余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以民政门户网站为主、以报纸广播等媒介为辅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重点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公开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
(鹰潭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分类)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0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0起。
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和更新还不够及时,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工作人员人手缺乏,对基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不够及时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全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十二、附表
鹰潭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鹰潭市民政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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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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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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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92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 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9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