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以“网络领先、平台领先、应用领先、产业领先”为目标,以鹰潭为试点示范区,南昌、上饶、赣江新区、赣州和宜春为拓展区,2018年力争建成国内第一张NB-IoT/eMTC省级网络,并争取5G试点;打造国内领先的公共服务与研发平台;创造出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智慧城市应用的全球最大移动物联网应用场景;引进移动物联网企业200家以上,形成移动物联网产业集聚区,推出物联网产品100款以上;率先构筑政策机制先行先试高地,力争取得20余项政策机制成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
二、实施四大工程
(一)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全面推进NB-IoT/eMTC网络部署。进一步优化NB-IoT网络,提升NB-IoT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一季度前实现全省NB-IoT网络全覆盖;积极争取国家通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支持,2018年底前争取实现eMTC网络全省全覆盖,其中鹰潭在上半年完成eMTC网络全覆盖,南昌、上饶、赣江新区、赣州、宜春五个拓展区三季度前力争完成eMTC网络全覆盖,其余设区市年底基本实现eMTC网络全覆盖,年底全省基本实现NB-IoT/eMTC多网协同部署。(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各设区市政府)
2.加快4G网络建设和深度覆盖。加速推进4G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4G网络质量,年底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4G网络深度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各设区市政府)
3.争取5G试点示范。争取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支持,将鹰潭、南昌等列入5G业务试验城市,推进南昌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包括技术、网络和应用在内的5G试验,为下一阶段大规模试验组网、正式商用以及5G产业后续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鹰潭市政府、南昌市政府)
(二)技术创新引领工程
4.建成国内领先,服务全省的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与研发平台。(1)打造国内领先的公共服务平台。对鹰潭现有相关技术平台改造升级,建成服务全省的公共测试认证、技术支撑、安全技术检测、应用研发平台及成果评估与交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鹰潭启动共建江西省移动物联网应用技术研究院,2018年年底前可支持NB-IoT/eMTC/4G技术服务,争取取得部分产品国家认证资格。(责任单位:鹰潭市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2)打造国内一流的移动物联网研发平台。依托省内龙头移动物联网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创新资源,启动组建移动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争创国家级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5.依托移动物联网建设转型升级协同创新平台。(1)启动铜精深加工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的组建。(责任单位:鹰潭市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省科技厅)。(2)共建北航江西研究院,开展移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和智慧城市等新兴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省工信委、省科技厅)。(3)成立江西联通产业互联网研究院。(责任单位: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赣江新区、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6.支持开展重大研发专项技术攻关。省、市(区)共同设立移动物联网技术攻关专项计划,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移动物联网产业技术研发项目,重点支持鹰潭基地和南昌、上饶、宜春、赣州、赣江新区的移动物联网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三)应用示范推广工程
7.开展移动物联网成熟经验和产品应用推广。(1)总结推广鹰潭试点示范经验与做法,在拓展区进行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2)大力支持鹰潭基地智慧水表、智慧路灯、智能净水设备等成熟产品的推广应用。其中鹰潭市年内实现智能水表市、县两级城区全覆盖,其它拓展区启动智慧水务、智慧路灯等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8.推进农业领域试点应用。在重点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中推广应用移动物联网技术应用,开展农业移动物联网试点示范,建设2个左右农业移动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9.推进工业领域试点应用。以鹰潭基地及5个拓展区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快传统产业和移动物联网产业技术融合,逐步实现海量的工业数据服务高效率生产、高质量创新,年内完成100家以上企业改造提升(省属国有企业20家以上)。其中,鹰潭市以铜产业为突破口,建设江西省铜产业大数据中心,完成改造提升30家以上;其余拓展区选择1-2个产业开展数字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国资委,鹰潭、南昌、上饶、赣州、宜春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相关省直单位)
10.开展服务业领域应用示范。(1)在物流领域,推动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在物流信息感知、作业控制、业务管理、企业决策和行业服务等环节的应用创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设区市政府)(2)在旅游领域,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在景区管理和服务、旅游监管方面的应用示范,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省旅发委、省发改委、相关设区市政府)
11.开展智慧城市应用示范。积极运用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推动各领域智慧应用演进升级,提升智慧城市效能,支撑全省智慧城市建设。(1)推进智慧节能环保建设,部署基于移动物联网的各类能耗、污染传感设施,全面提升数据动态监测能力。(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相关设区市政府)(2)推进智慧河长建设。(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相关设区市政府)(3)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全面提升交通流量动态感知、高效疏导管理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相关设区市政府)(4)推进智慧停车建设,全面提升便捷停车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相关设区市政府)(5)结合市政设施、通信网络设施以及行业设施建设,同步部署复合传感器节点,深化物联网在地下管网、市政设施监测方面的智慧应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相关设区市政府)(6)开展智慧照明建设,降低全省照明能耗,推动城市低碳绿色运行。(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四)产业发展升级工程
12.引进一批移动物联网企业。将移动物联网产业列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以芯片、模组、传感器、智能终端等为重点,编制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商。深化与华为、中兴等互联网领军企业的合作,争取在江西设立移动物联网业务分公司、研发基地。2018年争取引进物联网企业200家以上,其中鹰潭100家以上,其他拓展区各20家以上。(责任单位:鹰潭、南昌、上饶、赣州、宜春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13.培育扶持本地移动物联网骨干企业。围绕智能水表、智慧路灯、智能净水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培育一批移动物联网龙头企业。力争培育本地物联网企业80家以上,其中鹰潭30家,其他拓展区各10家以上。(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14.加快移动物联网产品孵化。选择发展基础良好、成果见效快的领域开展移动物联网智能产品孵化与研发。到年底,全省新增物联网产品100款以上,其中鹰潭市新增60款以上,初步形成芯片、模组、传感器、智能终端等较为完备的移动物联网产业。(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15.打造产业聚集区。以鹰潭移动物联网产业园为依托,打造成全国领先的移动物联网产业集聚区;以南昌、赣江新区等地手机整机产业和通信网络设备产业为发展基础,着力发展移动物联网终端、基站、数据通信设备等产业集群;以上饶等地为依托,着力发展智能控制及物联网传感设备、光学镜头及光学模组等产业集聚区; 以赣州等地为依托,着力发展以基础元器件、传感器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以宜春等地为依托,着力打造中医药产业与移动物联网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政府、省工信委)
三、开展五项活动
16.组织召开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推介对接会。(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17.组织召开全省移动物联网企业家战略培训研讨会。(责任单位:鹰潭市及相关设区市政府、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18.召开全省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鹰潭市政府、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其他设区市政府)
19.举办移动物联网产业招商推介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20.举办中国移动物联网高峰论坛。(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鹰潭市政府、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等相关成员单位,其他设区市政府)
四、强化六维保障
21.建立部、省、市协同运行机制保障。(1)落实科技部、工信部、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省工作会商事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鹰潭市政府)。(2)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及其它成员单位)。(3)强化省内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督促考核;科技推进组负责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撑保障;产业推进组负责网络、应用、产业建设;基地推进组负责鹰潭国家基地建设。定期召开省03专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省工信委、鹰潭市政府)。(4)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协调、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省工信委、鹰潭市政府)。(5)建立统计制度。(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相关设区市政府)(6)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相关设区市政府)
22.建立专家指导推进机制保障。(1)成立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暨移动物联网产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省政府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为主任,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协会具有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及熟悉现代管理的同志担任成员。(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委、省科技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相关成员单位及设区市政府)。(2)围绕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赣江新区重点优势产业成立20个左右专家指导组,每组暂定5-6人。(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委,省科技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相关成员单位,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3)制定专家指导委员会运行管理工作制度。(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省工信委、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4)每年设立专家委员会工作经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
23.创新全省移动物联网扶持政策保障。在鹰潭市、南昌市、上饶市、宜春市、赣州市、赣江新区先行先试。(1)制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2)制定产业发展、应用推广扶持政策。出台《江西省关于加快移动物联网发展实施意见》等。(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3)将省内研发生产的移动物联网产品纳入省、市两级政府协议供货目录,并进行分步分期推广。(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4)制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统筹全省科技资源扶持移动物联网技术创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5)制定金融扶持政策。鼓励省内外金融机构设计物联网金融产品和鼓励移动物联网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6)制定地方税费优惠扶持政策。减免不合理收费,对符合条件的以减征、缓征等多种方式,支持移动物联网研发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地税局、各设区市政府)。(7)在税收地方留存中设立奖励基金,通过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移动物联网研发型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移动物联网技术研发及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地税局、省国税局)。(8)制定土地优惠扶持政策。对移动物联网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以“先租后让”等方式优先供地,允许以土地基准价自建研发及公共服务楼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9)推进政策协同。落实鹰潭试点示范基地同步享受赣江新区的扶持政策,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工业用地指标、招商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鹰潭市政府)
24.强化资金保障措施。(1)积极引导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子基金与我省相关基金配合,设立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发展引导子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2)支持鹰潭市与省发展升级基金共同设立移动物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鹰潭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3)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鹰潭试点示范基地及拓展区建设移动物联网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和移动物联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协同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相关设区市政府)。(4)开展专项科技金融服务,为移动物联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和多元化资金支撑。(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相关成员单位及各设区市政府)
25.引进和培育物联网多层次人才保障。(1)制定引进移动物联网高端人才扶持政策,围绕移动物联网引进海外领军人才、“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50人、创新团队若干个入驻基地及拓展区。(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相关成员单位和设区市政府)。(2)制定国家级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力争培养一批信息通信领域国家级高端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3)组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移动物联网优势科技创新团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流动)站。(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政府)。(4)筹备组建移动物联网技术学院,培养多层次科技及管理人才。(责任单位:鹰潭市政府、省教育厅及省直相关部门)。(5)建立三个以上高校和企业联合人才培养试点单位,推进企业和高校共建实训基地一至两个,启动我省高等院校移动物联网及相关专业设置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鹰潭、南昌、上饶、宜春、赣州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26.加强开放合作与宣传引导保障。(1)加强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高端智库,在物联网关键技术、应用、标准、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2)抓好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政策宣传和经验推广,形成全省合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建设“智慧江西”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相关设区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