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工信字〔2018〕36号
各县(市、区)工信委、高新区科经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西尚绿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岱宝山米业有限公司、鸿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主动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的技术支持下,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等有关规定和专家评估意见,我委同意江西尚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备案。
附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备案企业名单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备案企业名单
1、江西尚绿科技有限公司
2、江西岱宝山米业有限公司
3、鸿景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江西龙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