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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委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委门户网站(www.ytdpc.gov.cn)或鹰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ngt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本委概况。包括概要介绍、本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委属单位职能、委领导分工、委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委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和计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全市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和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本委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本委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委发布的政务公告、公示等。

5、投资金融信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批准情况;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招投标信息;建设资金计划下达;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本委相关金融工作信息;本委相关招商引资信息。

6、人事信息。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7、行政执法。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价格管理。本委或本委主办联合出台的价格政策措施;本委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的审批;属本委管理的收费项目的审批,收费许可证核发、查询等。

9、公共服务。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及部门详情;相关文件及表格的下载。

具体参见本委编制的《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委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开放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016441287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本委对委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进行有效性维护。在市政府网站上的公开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办事指南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留存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本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委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

联系电话:07016441287

传真号码:07016440079

编码:335001

电子邮箱:ytfgw@yingtan.gov.cn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委提出申请的,填写《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委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委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委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委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委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016433295传真:07016440079

通信地址:江西省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政编码:335001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附:《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鹰潭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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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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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

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说明:1、有*标志的项目为必填项目。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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